根据财科教[2021]310号、赣助中心[2024]11号、赣财教[2023]2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文件精神,10月12日下午学院在J17-802会议室召开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会。学院党委书记、学工副院长周春立,教学副院长刘宇羲,国家“三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会,会议由周春立主持。

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拟定施俊杰等14位同学获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后名单。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
监督电话:
13870892003 (周院长)
18261236910(陶秘书)
办公地点:
J17-905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逾期则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