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 基层团支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可以更好地发挥团的政治功能,按照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要求,12月8日晚,我院顺利召开团支部对标定级会议,完成相关工作部署。
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吴扬礼介绍了本次大会开展的目的和意义,她指出对标定级会议的召开是为了更好地提升成员个人能力,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同时,她针对“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及自评,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对象为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团支部通过“团员提、支部查”方式,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活动开展、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我院团委组织部复核认定通过“上级点”的方式,结合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全过程采取“三必核、三必听”的原则。
此次对标定级会议的召开,旨在进一步帮助基层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带动团组织的发展及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为今后学院团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更好地引领青年团员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
